《建议》明确了减少艰苦边远区域基层公务员进基础知识槛的方法,提出适合减少招考职位学历需要、放宽招考专业限制、适合调整考试报名职位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历程、合理确定开考比率、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六条手段,并对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与新疆南疆区域县乡机关招考公务员给予了进一步政策倾斜。同时,允许各地依据工作实质和队伍建设需要,拿出少量的职位面向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市、县长期生活工作的职员招考。
《建议》需要拓宽基层公务员来源途径,对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职员、出色村干部、出色工人农民等招录工作提出了明确需要,引导和鼓励广大年轻人到艰苦边远区域建功立业。
《建议》强调维持基层新录用公务员稳定,各地要从实质出发,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解决好艰苦边远区域新录用公务职员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热爱基层、扎根基层,安心本职工作。同时对艰苦边远区域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上级机关不能借调等问题做出了规定。
《建议》强调坚持依法考录,坚持“凡进必考”,严格控制减少进基础知识槛政策的适用范围,不能简化考录程序;加大对考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严禁针对特定职员设置与履职无关的资格条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处置违纪违规职员等。
《建议》强调各地要高度看重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不断完善和健全基层公务员考录规范,扎实有序推进基层考录工作,有效解决艰苦边远区域基层机关“招人难”问题。